6 月 30 日消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下稱《規(guī)定》),將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規(guī)定》明確,為了加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罰款。
IT之家了解到,近期,我國多地出現(xiàn)了電動車充電導致的火災事故,以及電動車在電梯內起火的事故。
據央視財經報道,目前,我國的電動兩輪、三輪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 3 億,并且還在以每年 30% 的速度增長。
2021 年 5 月以來,我國多個城市已出臺地方性規(guī)定,進一步對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室內充電進行了明確限制,并加快設置室外的集中充電設施。以上海為例,目前上海市 1.3 萬個居民小區(qū)中,已有 8385 個小區(qū)建有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其中,約 2000 個為近三年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