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圖/IC photo
【資料圖】
“老鐵們聽好了,某東價格8999,今天在咱直播間,拼好手速啊,1999上車!”
當這樣一套話術一出,“蹲守”直播間的消費者是否已經頭腦發(fā)熱,只等貨物上架后迅速下單?近日,據媒體報道,某帶貨主播的直播買手機疑似翻車。他大力推薦的8999元只賣1999元的手機,被網友揭穿,該款手機原本價格就不到1999元,直播帶貨成了直播“帶忽悠”。
而從帶貨主播變身“大忽悠”,只需要浮夸的演技和看似真誠的話術。這樣的“演技派”活躍在各大平臺的直播間中,用“老鐵”“家人”“姐妹”等故作親熱的稱呼,再結合讓利、與廠家砍價等常見套路,一遍又一遍地誘導消費者下單。
這樣的“大忽悠”話術在直播間已經屢見不鮮,并不高明的營銷方式,卻擁有一批忠實受眾。但令人疑惑的是,為何在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三令五申之下,在多名大主播被嚴厲懲戒的情況下,類似“忽悠式”帶貨,還能在直播江湖上屢屢出沒?主播的最終目的是帶貨賺錢,但賺錢不能以破壞行業(yè)規(guī)則與侵害消費者權利為代價。
每當遇到這樣的情況,人們都會說,識別類似的帶貨套路,是全民直播時代每個消費者的“必修課”。但對于這類口若懸河的忽悠式直播帶貨,顯然不能只依靠消費者的“火眼金睛”,還是需要從監(jiān)管層面重拳出擊。
在這個過程中,首先需要壓實平臺責任。平臺作為帶貨的直播、交易場所,從中獲取傭金,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也因此需要承擔無法推卸的責任。
2021年,七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了《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guī)范了平臺和主播的主體責任。
試行辦法明確,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建立健全風險識別模型,對涉嫌違法違規(guī)的高風險營銷行為采取彈窗提示、違規(guī)警示、限制流量、暫停直播等措施。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服務協(xié)議的直播間運營者賬號,視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暫停發(fā)布、注銷賬號、禁止重新注冊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
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需要平臺和監(jiān)管發(fā)力,真正將相關法律法則落到實處。以新聞中因手機價格被質疑的主播為例,這已不是其第一次翻車,此前他就曾被質疑賣假酒。而其如今仍活躍在直播平臺,用同樣的話術賺錢。有必要追問一句:相關平臺有沒有履行好網絡直播帶貨的主體責任?
不可否認,如今,直播帶貨行業(yè)儼然成為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重要動力,不斷激發(fā)著消費潛力,但在快速增長的同時,也面臨著諸多問題。
事實上,在過去幾年中,各部門都在出手大力整治直播帶貨亂象。尤其是2021年以來,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大,陸續(xù)出臺了《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網絡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管理規(guī)范,直播帶貨不再是法律真空地帶。
也因此,如今依然有帶貨主播堂而皇之地忽悠消費者,更需嚴厲打擊,別再讓直播間的“大忽悠”坑騙消費者,也還直播帶貨行業(yè)一個清朗健康的生態(tài)環(huán)境。
撰稿 / 宋述(媒體人)
編輯 / 何睿
校對 /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