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發(fā)布公告稱,為表對本公司長遠價值的堅定信心,本公司副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林斌先生自愿承諾,按照給予公司的承諾函之條款,自本公告日期起五年內(nèi),林斌先生及其控制的所有實體均不會自行酌情出售其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前已作安排的不超過 1.2 億股 B 類股除外。
9 月 14 日,據(jù)外媒披露的交易條款顯示,林斌正尋求出售小米至多 10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68 億元)的股票。
這是林斌在小米上市后第二次出售小米股權(quán)。2019 年 8 月,港交所披露易顯示,林斌連續(xù)三日賣出小米股份,8 月 21 日以 9.0731 港元賣出 2670 萬股公司股票;8 月 22 日賣出 555.96 萬股,8 月 23 日賣出 904.76 萬股,三日共計賣出 4130.72 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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