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3 日消息 2 月 3 日,任正非簽發(fā) 31 號電郵文件《關于對技術探索團隊和個人回溯激勵的決議》。這一決議是為了解決做出歷史貢獻但沒有得到相應激勵的技術探索團隊和個人。決議說:只有有科學的歷史觀,才會有科學的發(fā)展觀,不忘記英雄才能更好激發(fā)更多英雄奮戰(zhàn)。
IT之家了解到,為了堅持華為 “不讓雷 鋒吃虧”的激勵導向,該決議明確對貢獻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可以給予一次性獎金補償,進行人崗晉升和任職晉升,以及授予榮譽稱號等精神激勵。
文件全文如下: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公司文件
華為公司發(fā)通知【2021】031 號 簽發(fā)人 : 任正非
關于對技術探索團隊和個人回溯激勵的決議
1. 只有有科學的歷史觀,才會有科學的發(fā)展觀,不忘記英雄才能更好激發(fā)更多英雄奮戰(zhàn)。鑒于技術探索的長期性、不確定性等特點,需要建立當期激勵和回溯激勵相結合的機制,以更好牽引從事技術探索的團隊和個人直面挑戰(zhàn)、堅韌不拔、持續(xù)貢獻,落實公司不讓雷 鋒吃虧的激勵導向。
2. 回溯激勵主要面向以下技術探索場景的團隊和個人:
2.1 技術探索前期方向和價值不清晰,能夠克服資源不足等挑戰(zhàn)堅持開拓進取,并最終取得勝利的團隊和個人;
2.2 技術探索存在多個路徑,證明所探索路徑不可行、幫助公司少走彎路的團隊和個人;
3. 回溯時段的個人績效結果可以修改并作為該時段的最終績效;
4. 結合歷史激勵狀況,可以對回溯團隊和個人給予一次性獎金補償。獎金原則上以及時激勵(TIA)方式發(fā)放,由公司戰(zhàn)略獎金支付;
5. 對貢獻突出的個人可以先做人崗晉升和任職晉升,并同步調整薪酬待遇,長期激勵可基于新的個人職級滿配授予;
6. 鼓勵分層級對回溯團隊和個人做精神激勵,如表彰大會、榮譽稱號、勛章獎章和立體宣傳等。
本文從發(fā)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5 年。
本文件管理責任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由其負責解釋和維護。
報送:董事會成員、監(jiān)事會成員
主送:EMT 列席成員、ICT 基礎設施業(yè)務管理委員會、消費者業(yè)務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管理部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